【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着力抓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破解的重大问题谋划和推进改革,对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公正司法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历经十五年的深化实施,已经发展成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递党和政府法治温暖、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援助骨干力量,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特别是项目的实施主体,“1+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的全体成员,他们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恪守法治,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律师队伍提出的“五点希望”,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奋战在法治中国建设一线,用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让全面依法治国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在他们身上,凝聚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实践的法治精神、追求卓越服务为民的专业精神和拼搏进取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

12月5日,贵州省纳雍县委宣传部主办、纳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珙桐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承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山东华政(城阳)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毳毳律师作为1+1法律援助律师在贵州提供法律援助期间同纳雍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一起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王毳毳律师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宪法宣讲,和纳雍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一起发放了法律法规便民服务手册、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等多种与老百姓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并现场解答了群众法律咨询。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为本次活动赞助了《民法典》便携本及新年挂历等宣传物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