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着力抓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需要破解的重大问题谋划和推进改革,对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公正司法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历经十五年的深化实施,已经发展成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递党和政府法治温暖、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援助骨干力量,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特别是项目的实施主体,“1+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团的全体成员,他们对党忠诚,热爱人民,恪守法治,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对律师队伍提出的“五点希望”,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奋战在法治中国建设一线,用实际行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专业的法律援助服务让全面依法治国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在他们身上,凝聚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实践的法治精神、追求卓越服务为民的专业精神和拼搏进取不怕牺牲的奉献精神。

9月29日上午,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山东华政(城阳)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毳毳律师接受邀请,为贵州省纳雍县第一实验小学师生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
讲座中,王毳毳律师主要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及宗旨、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以及青少年违法犯罪可能面临的不利后果等方面给老师及同学们讲授这次课程,孩子们受到了极大启发及教育。

王毳毳律师强调,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应共同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形成一个全方位的保护网络,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和社区支持,可以有效降低青少年犯罪率,为青少年营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纳雍县第一实验小学校长对“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王毳毳的授课表示感谢及高度评价,认为学校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活动,能够起到教育孩子们学法、懂法、守法的作用,有利于学校园更加平安和谐,让学子们更加阳光、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