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受青岛市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邀请,由青岛市消费者协会选任的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程琳律师作为培训讲师,在青岛市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室作了《民法典》与市场监督管理专题讲座。
新年伊始,青岛市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了加强党建工作,增强专业素质,启动了2023年“提素质、严纪律、强作风”集中培训活动。程琳律师围绕《民法典》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密切联系,展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培训。培训开始前,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颜立红对迟主任和程律师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就市场监督与消费者协会日常工作常见问题展开探讨,程琳律师通过认真归纳相关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融入到本次法律讲座中。
程琳律师开篇概述了《民法典》基本体系及编纂背景,重点围绕《民法典》与市场监督工作的联系,从市场监督的角度出发,解读了《民法典》的实施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意义;对《民法典》与市场监管职能的相关条款做了系统梳理,并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对重点条款的理解与适用作了解读,力求以法律为视角促进市场监督工作便民化、合规化。
通过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对于促进法律人与行政机关间的法律业务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