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培训工作经历
1983-1987年 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工业与民用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9-1992年 天津大学结构工程专业,获结构工程硕士学位
1992-1995年 天津大学结构工程专业,获结构工程博士学位
1999-2014年 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998-现在 获国家律师资格(律师资格号:379866068867)
1995-现在 青岛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二级教授
是我国获得结构工程博士学位后,又获得律师资格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执业及从业
1987-1989年 青岛大学基建处,从事工程项目管理;
1995年-现在 青岛理工大学,从事土木工程技术、项目管理、建设法学的教学、研究、管理,任副教授、教授(教师资格证书号:20023700070013304),曾任土木工程系(现土木工程学院)副主任;
1998年-现在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702201120998781),从事房地产法律、工程纠纷、政府咨询,曾任房地产部副主任、主任。
业绩及领域
刘文锋,二级教授、博士、注册律师、仲裁员、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宝钢优秀教师、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委员、青岛市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理事,具有土木工程与法学跨学科知识结构的复合型高层次专家。
第一专业为土木工程,第二专业为法学,研究方向:工程结构安全与抗震、BIM多源信息与智慧城市数字底板、建设法规与工程结构倒塌法律责任。2008年开始研究BIM,三个国家一级学会BIM或相应专委会专委和理事,主要研究方向:1)BIM+互联物联技术;2)BIM标准和IFC;3)BIM立法及法制化管理。
中国图学学会建筑信息模型(BIM)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建筑学会计算机应用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计算机应用分会理事
中国建筑学会资深会员
2017全国“龙图杯(BIM)”二等奖(第一位)
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功底,负责教育科学“十五”国家规划子课题的“土木建筑类高等院校建设法规学教学研究与教材建设”、建设部中国建设教育和教学研究课题“高等院校建设法规教育体系研究”等法学学科课题,在大学主讲FIDIC合同条件、建设法规、经济法与合同管理等法学学科课程,主编《建设法规概论》、《建设法规教程》等多部全国土木工程专业系列教材,其中,《建设法规概论》2次被评为国家级规划教材(“十一五”和“十二五”,高等教育出版社)。完成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立法前评估得到高度认可,市人大常委会向学校发来感谢信,研究成果被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评价为:该项立法前评估是青岛市制订地方性法规前开展的第一次评估,是青岛市立法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标志。2013年获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律师执业13年,执业经验丰富,思维敏锐,作风稳健,善于处理重大、疑难等跨学科的非诉讼和诉讼法律事务。主要承办工程事故法律责任、工程造价纠纷、房地产开发、转让、抵押等重大、疑难等法律事务。
参与青岛地方法律法规立法工作,曾担任《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的立法评估专家。为青岛海湾大桥、奥运项目、四方区城市建设政府决策、青岛市经济适用房建设、青岛房屋砌体裂缝治理等重大项目提供技术和法律咨询服务。多次应省、市政府机关邀请,做学术讲座和报告,在省内有一定影响。
具有重大工程项目的运作经验,曾担任四方区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经四方区人民政府委派担任青岛四方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担任青岛前湾港项目、青岛东海路一号地土地出让项目、青岛金海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法律顾问,主办青岛弘信海滨新村房地产纠纷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